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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淄博高新区政府首推500套惠民限价房,不晓得价格咋样?

发表于2012-06-01
5.31刚刚征求完意见……由一诺阳光鑫城配建……最终内容以政府批文为主……

不知道会多少钱呢?
发表于2012-06-01
我也听说了,不过看一诺那速度还指不定啥时候能给建完呢。。。
发表于2012-06-01
引用:morning_sunshine在2012-6-1 11:39:21写道:原帖
我也听说了,不过看一诺那速度还指不定啥时候能给建完呢。。。

 
 这个不一定,限价房与政府挂钩,跟普通商品房有区别~
发表于2012-06-01
就是不知道价格咋样
发表于2012-06-01
听说申请过经适房的就不能申请限价房的
发表于2012-06-01
意味着政府支持往北发展咯?
发表于2012-06-01
可能吧
发表于2012-06-01
有没有详细信息啊,给看看
发表于2012-06-01

限价房面积在90平方左右
据了解,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开发企业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并严格执行限制性开发建设要求和定向销售的兼具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土地性质应为出让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限价房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平方米左右,具体户型设计方案由区县规划部门会同房管部门审核确定,同时报市规划、房管部门备案。限价房的开发企业必须按照“限房价、竞地价”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限价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区县房管部门应根据限价房项目建设安排情况,分别与开发企业签订《淄博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销售协议》。协议中应限制销售价格、销售对象、物业管理和具体销售事宜、剩余房源处理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发表于2012-06-01

平均售价不得高于土地出让时确定价
办法明确,限价房的销售基准价格由国土部门会同物价、房管等部门按照周边区域同等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取得限价房开发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已确定的销售基准价格,综合考虑住房楼层、朝向和位置等因素确定销售价格,但总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土地出让时确定的价格。
具体的销售价格确定后,应及时向市物价、房管部门备案。为鼓励限价房建设,对其项目减半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等各种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限价房建设单位可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并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有关规定发放限价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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