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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屋产权怎么算你真的弄明白了么?别以为交房70年才开始算。。。

发表于2016-04-20

近日,温州一则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要花几十万元续期的新闻,引发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淄博市不少市民纷纷开始查询自家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经过调查记者发现,部分市民对住宅使用期限存在误读,对剩余年限的情况并不了解。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其指出的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是指年限。不少市民对此有误读,认为住宅的使用年限均为70年。随后记者从张店区国土局了解到,这70年的使用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批文之日算起,并不是从市民买房时计算。
那么市民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怎么计算呢?以商品房为例: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70年()减去开发商从批文拿地至今的时间差。



发表于2016-04-20

我一直以为是交房的时候才开始算呢

发表于2016-04-21
有些人理解不了,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房屋产权怎么算你真的弄明白了么?别以为交房70年才开始算。。。”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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